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如果在内地,这个问题的回答会超过一千字,那些连自己的车的驱动方式都不知道的记者编辑肯定会分车的驱动方式和油门深浅的控制和车身重量转移等等回答到自己都忘记了问题是什么。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我说:没事,你说个地方,我后天回去,到上海找你。
第四个是角球准确度高。在经过了打边路,小范围配合和打对方腿以后,我们终于博得一个角球。中国队高大的队员往对方禁区里一站都高出半个头,好,有戏。只见我方发角球队员气定神闲,高瞻远瞩,在人群里找半天,这时候对方门将露了一下头,哟,就找你呢,于是一个美丽的弧度,球落点好得门将如果不伸手接一下的话就会被球砸死,对方门将迫于自卫,不得不将球抱住。
说完觉得自己很矛盾,文学这样的东西太复杂,不畅销了人家说你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太畅销了人家说看的人多的不是好东西,中国不在少数的作家专家学者希望我写的东西再也没人看,因为他们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并且有不在少数的研究人员觉得《三重门》是本垃圾,理由是像这样用人物对话来凑字数的学生小说儿童文学没有文学价值,虽然我的书往往几十页不出现一句人物对话,要对话起来也不超过五句话。因为我觉得人有的时候说话很没有意思。
至于老夏以后如何一跃成为作家而且还是一个乡土作家,我始终无法知道。
这段时间每隔两天的半夜我都要去一个理发店洗头,之前我决定洗遍附近每一家店,两个多月后我发现给我洗头的小姐都非常小心翼翼安于本分,后来终于知道原来因为我每次换一家洗头店,所以圈内盛传我是市公安局派来监督的。于是我改变战略,专门到一家店里洗头,而且专门只找同一个小姐,终于消除了影响。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那个时候我们都希望可以天降奇雨,可惜发现每年军训都是阳光灿烂,可能是负责此事的人和气象台有很深来往,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连续十天出太阳,而且一天比一天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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