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可能这样的女孩子几天以后便会跟其他人跑路,但是这如同车祸一般,不想发生却难以避免。
这段时间我疯狂改车,并且和朋友开了一个改车的铺子。大家觉得还是车好,好的车子比女人安全,比如车子不会将你一脚踹开说我找到新主人了;不会在你有急事情要出门的时候花半个钟头给自己发动机盖上抹口红;不会在你有需要的时候对你说我正好这几天来那个不能发动否则影响行车舒适性;不会有别的威武的吉普车擦身而过的时候激动得到了家还熄不了火;不会在你激烈操控的时候产生诸如侧滑等问题;不会要求你三天两头给她换个颜色否则不上街;不会要求你一定要加黄喜力的机油否则会不够润滑;不会在你不小心拉缸的时候你几个巴掌。而你需要做的就是花钱买她,然后五千公里保养一下而不是每天早上保养一个钟头,换个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两万公里换几个火花塞,三万公里换避震刹车油,四万公里换刹车片,检查刹车碟,六万公里换刹车碟刹车鼓,八万公里换轮胎,十万公里二手卖掉。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而那些学文科的,比如什么摄影、导演、古文、文学批评等等(尤其是文学类)学科的人,自豪地拿出博士甚至还加一个后的文凭的时候,并告诉人们在学校里已经学了二十年的时候,其愚昧的程度不亚于一个人自豪地宣称自己在驾校里已经开了二十年的车。
到今年我发现转眼已经四年过去,而在序言里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要说的都在正文里,只是四年来不管至今还是喜欢我的,或者痛恨我的,我觉得都很不容易。四年的执著是很大的执著,尤其是痛恨一个人四年我觉得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无论怎么样,我都谢谢大家能够与我一起安静或者飞驰。
这天老夏将车拉到一百二十迈,这个速度下大家都是眼泪横飞,不明真相的人肯定以为这两个傻×开车都能开得感动得哭出来。正当我们以为我们是这条马路上飞得最快的人的时候,听见远方传来涡轮增压引擎的吼叫声,老夏稍微减慢速度说:回头看看是个什么东西?
这样再一直维持到我们接到第一个剧本为止。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说真的,做教师除了没有什么前途,做来做去还是一个教师以外,真是很幸福的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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