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好以后,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半天才弄明白,原来那傻×是写儿歌的,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没写好,不太押韵,一直到现在这首,终于像个儿歌了。
还有一个家伙近视,没看见前面卡车是装了钢板的,结果被钢筋削掉脑袋,但是这家伙还不依不饶,车子始终向前冲去。据说当时的卡车司机平静地说:那人厉害,没头了都开这么快。
以后的事情就惊心动魄了,老夏带了一个人高转数起步,车头猛抬了起来,旁边的人看了纷纷叫好,而老夏本人显然没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大叫一声不好,然后猛地收油,车头落到地上以后,老夏惊魂未定,慢悠悠将此车开动起来,然后到了路况比较好的地方,此人突发神勇,一把大油门,然后我只感觉车子拽着人跑,我扶紧油箱说不行了要掉下去了,然后老夏自豪地说:废话,你抱着我不就掉不下去了。
我们停车以后枪骑兵里出来一个家伙,敬我们一支烟,问:哪的?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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