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和北京之间来来去去无数次,有一次从北京回上海是为了去看全国汽车拉力赛的上海站的比赛,不过比赛都是上午**点开始的,所以我在床上艰苦地思考了两天要不要起床以后决定还是睡觉好,因为拉力赛年年有。于是睡了两天又回北京了。
我说:这车是我朋友的,现在是我的,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可以还我了。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然后我去买去上海的火车票,被告之只能买到三天后的。然后我做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举动就是坐上汽车到了天津,去塘沽绕了一圈以后去买到上海的票子,被告之要等五天,然后我坐上一部去济南的长途客车,早上到了济南,然后买了一张站台票,爬上去上海的火车,在火车上补了票,睡在地上,一身臭汗到了南京,觉得一定要下车活动一下,顺便上了个厕所,等我出来的时候,看见我的车已经在缓缓滑动,顿时觉得眼前的上海飞了。于是我迅速到南京汽车站买了一张去上海的票子,在高速公路上睡了六个钟头终于到达五角场那里一个汽车站,我下车马上进同济大学吃了个饭,叫了部车到地铁,来来回回一共坐了五回,最后坐到上海南站,买了一张去杭州的火车票,找了一个便宜的宾馆睡下,每天晚上去武林路洗头,一天爬北高峰三次,傍晚到浙大踢球,晚上在宾馆里看电视到睡觉。这样的生活延续到我没有钱为止。
那人一拍机盖说:好,哥们,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
我相信老夏买这车是后悔的,因为这车花了他所有的积蓄,而且不能有任何的事故发生,一来因为全学院人目光都盯着这部车,倘若一次回来被人发现缺了一个反光镜什么的,必将遭受耻笑。而且一旦发生事故,车和人都没钱去修了。
年少的时候常常想能开一辆敞篷车又带着自己喜欢的人在满是落叶的山路上慢慢,可是现在我发现这是很难的。因为首先开着敞篷车的时候旁边没有自己喜欢的姑娘,而有自己喜欢的姑娘在边上的时候又没开敞篷车,有敞篷的车和自己喜欢的姑娘的时候偏偏又只能被堵车在城里。然后随着时间过去,这样的冲动也越来越少,不像上学的时候,觉得可以为一个姑娘付出一切——对了,甚至还有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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