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阿超给了老夏一千块钱的见面礼,并且在晚上八点的时候,老夏准时到了阿超约的地方,那时候那里已经停了十来部跑车,老夏开车过去的时候,一帮人忙围住了老夏的车,仔细端详以后骂道:屁,什么都没改就想赢钱。
老夏目送此人打车离去后,骑上车很兴奋地邀请我坐上来回学校兜风去。我忙说:别,我还是打车回去吧。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一凡说:别,我今天晚上回北京,明天一起吃个中饭吧。
当年从学校里出来其实有一个很大的动机就是要出去走走,真的出来了以后发现可以出去走走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不知道去什么地方好,只好在家里先看了一个月电视,其实里面有一个很尴尬的原因是因为以前我们被束缚在学校,认识的人也都是学生,我能约出来的人一般都在上课,而一个人又有点晚景凄凉的意思,所以不得不在周末进行活动。
至于老夏以后如何一跃成为作家而且还是一个乡土作家,我始终无法知道。
还有一个家伙近视,没看见前面卡车是装了钢板的,结果被钢筋削掉脑袋,但是这家伙还不依不饶,车子始终向前冲去。据说当时的卡车司机平静地说:那人厉害,没头了都开这么快。
年少的时候常常想能开一辆敞篷车又带着自己喜欢的人在满是落叶的山路上慢慢,可是现在我发现这是很难的。因为首先开着敞篷车的时候旁边没有自己喜欢的姑娘,而有自己喜欢的姑娘在边上的时候又没开敞篷车,有敞篷的车和自己喜欢的姑娘的时候偏偏又只能被堵车在城里。然后随着时间过去,这样的冲动也越来越少,不像上学的时候,觉得可以为一个姑娘付出一切——对了,甚至还有生命。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当年冬天即将春天,长时间下雨。重新开始写剧本,并且到了原来的洗头店,发现那个女孩已经不知去向。收养一只狗一只猫,并且常常去花园散步,周末去听人在我旁边的教堂中做礼拜,然后去超市买东西,回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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