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夏迅速奠定了他在急速车队里的主力位置,因为老夏在那天带我回学院的时候,不小心油门又没控制好,起步前轮又翘了半米高,自己吓得半死,然而结果是,众流氓觉得此人在带人的时候都能表演翘头,技术果然了得。
到了上海以后我们终于体会到有钱的好处,租有空调的公寓,出入各种酒吧,看国际车展,并自豪地指着一部RX-7说:我能买它一个尾翼。与此同时我们对钱的欲望逐渐膨胀,一凡指着一部奥迪TT的跑车自言自语:这车真胖,像个马桶似的。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
我说:行啊,听说你在三环里面买了个房子?
四天以后我在路上遇见这辆车,那人开得飞快,在内道超车的时候外侧的车突然要靠边停车,那小子就要撞上去了。此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不禁大叫一声:撞!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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