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我又有了一个女朋友,此人可以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她是我在大学里看中的一个姑娘,为了对她表示尊重我特地找人借了一台蓝色的枪骑兵四代。她坐上车后说:你怎么会买这样的车啊,我以为你会买那种两个位子的。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种很强烈的夏天的气息,并且很为之陶醉,觉得一切是如此美好,比如明天有堂体育课,一个礼拜以后秋游,三周后球赛,都能让人兴奋,不同于现在,如果现在有人送我一辆通用别克,我还会挥挥手对他说:这车你自己留着买菜时候用吧。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以后我每次听到有人说外国人看不起中国人的时候,我总是不会感到义愤填膺,因为这世界上不会有莫名其妙的看不起,外国人不会因为中国人穷而看不起,因为穷的人都留在中国了,能出国会穷到什么地方去?
这些事情终于引起学校注意,经过一个礼拜的调查,将正卧床不起的老夏开除。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我看了很多年的中国队的足球,尤其是在看了今天的比赛以后,总结了一下,觉得中国队有这么几个很鲜明的特色:
然后那老家伙说:这怎么可能成功啊,你们连经验都没有,怎么写得好啊?
当我看见一个地方很穷的时候我会感叹它很穷而不会去刨根问底翻遍资料去研究它为什么这么穷。因为这不关我事。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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