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我们之所以能够听见对方说话是因为老夏把自己所有的钱都买了车,这意味着,他没钱买头盔了。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到了上海以后,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想要用稿费生活,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全投给了《小说界》,结果没有音讯,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而我为什么认为这些人是衣冠禽兽,是因为他们脱下衣冠后马上露出禽兽面目。
然后他从教室里叫出一帮帮手,然后大家争先恐后将我揍一顿,说:凭这个。
后来大年三十的时候,我在上海,一个朋友打电话说在街上开得也不快,但是有一个小赛欧和Z3挑衅,结果司机自己失控撞了护栏。朋友当时语气颤抖,尤其是他说到那个赛欧从那么宽的四环路上的左边护栏弹到右边然后又弹回来又弹到右边总之感觉不像是个车而是个球的时候,激动得发誓以后在街上再也不超过一百二十。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总之就是在下雨的时候我们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不能踢球飙车到处走动,而在晴天的时候我们也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除了踢球飙车到处走动以外,我们无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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