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老夏在一天里赚了一千五百块钱,觉得飙车不过如此。在一段时间里我们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将来无人可知,过去毫无留恋,下雨时候觉得一切如天空般灰暗无际,凄冷却又没有人可以在一起,自由是孤独的而不自由是可耻的,在一个范围内我们似乎无比自由,却时常感觉最终我们是在被人利用,没有漂亮的姑娘可以陪伴我们度过。比如在下雨的时候我希望身边可以有随便陈露徐小芹等等的人可以让我对她们说:真他妈无聊。当然如果身边真有这样的人我是否会这样说很难保证。
我的朋友们都说,在新西兰你说你是中国人人家会对你的态度不好。不幸的是,中国人对中国人的态度也不见得好到什么地方去。而我怀疑在那里中国人看不起的也是中国人,因为新西兰中国人太多了,没什么本事的,家里有点钱但又没有很多钱的,想先出国混张文凭的,想找个外国人嫁了的,大部分都送到新西兰去了。所以那里的中国人素质不见得高。从他们开的车的款式就可以看出来。
以后的事情就惊心动魄了,老夏带了一个人高转数起步,车头猛抬了起来,旁边的人看了纷纷叫好,而老夏本人显然没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大叫一声不好,然后猛地收油,车头落到地上以后,老夏惊魂未定,慢悠悠将此车开动起来,然后到了路况比较好的地方,此人突发神勇,一把大油门,然后我只感觉车子拽着人跑,我扶紧油箱说不行了要掉下去了,然后老夏自豪地说:废话,你抱着我不就掉不下去了。
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突然发现,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这很奇怪。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
事情的过程是老夏马上精神亢奋,降一个挡后油门把手差点给拧下来。一路上我们的速度达到一百五十,此时老夏肯定被泪水模糊了双眼,眼前什么都没有,连路都没了,此时如果冲进商店肯定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在这样生死置之度外了一段时间以后,我们终于追到了那部白车的屁股后面,此时我们才看清楚车屁股上的EVOLUTION字样,这意味着,我们追到的是一部三菱的枪骑兵,世界拉力赛冠军车。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就是在我偷车以前一段时间,我觉得孤立无援,每天看《鲁滨逊漂流记》,觉得此书与我的现实生活颇为相像,如同身陷孤岛,无法自救,惟一不同的是鲁滨逊这家伙身边没有一个人,倘若看见人的出现肯定会吓一跳,而我身边都是人,巴不得让这个城市再广岛一次。
不幸的是,在我面对她们的时候,尽管时常想出人意料,可是还是做尽衣冠禽兽的事情。因为在冬天男人脱衣服就表示关心,尽管在夏天这表示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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