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还是如愿以偿离开上海,却去了一个低等学府。
然后是老枪,此人在有钱以后回到原来的地方,等候那个初二的女孩子,并且想以星探的名义将她骗入囊中,不幸的是老枪等了一个礼拜那女孩始终没有出现,最后才终于想明白原来以前是初二,现在已经初三毕业了。
不像文学,只是一个非常自恋的人去满足一些有自恋倾向的人罢了。
那个时候我们都希望可以天降奇雨,可惜发现每年军训都是阳光灿烂,可能是负责此事的人和气象台有很深来往,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连续十天出太阳,而且一天比一天高温。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服务员说:对不起先生,这是保密内容,这是客人要求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但是发动不起来是次要的问题,主要的是很多人知道老夏有了一部跑车,然后早上去吃饭的时候看见老夏在死命蹬车,打招呼说:老夏,发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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