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当年春天即将夏天,看到一个广告,叫时间改变一切,惟有雷达表,马上去买了一个雷达表,后来发现蚊子增多,后悔不如买个雷达杀虫剂。
那男的钻上车后表示满意,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女的,不一会儿一个估计还是学生大小的女孩子徐徐而来,也表示满意以后,那男的说:这车我们要了,你把它开到车库去,别给人摸了。
第二笔生意是一部桑塔那,车主专程从南京赶过来,听说这里可以改车,兴奋得不得了,说:你看我这车能改成什么样子。
这天老夏将车拉到一百二十迈,这个速度下大家都是眼泪横飞,不明真相的人肯定以为这两个傻×开车都能开得感动得哭出来。正当我们以为我们是这条马路上飞得最快的人的时候,听见远方传来涡轮增压引擎的吼叫声,老夏稍微减慢速度说:回头看看是个什么东西?
忘不了一起跨入车厢的那一刻,那种舒适的感觉就像炎热时香甜地躺在海面的浮床上一样。然后,大家一言不发,启动车子,直奔远方,夜幕中的高速公路就像通往另外一个世界,那种自由的感觉仿佛使我又重新回到了游戏机中心。我们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向前奔驰,FTO很有耐心承受着我们的沉默。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投到一个刊物上,不仅发表了,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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