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在场的朋友说:你想改成什么样子都行,动力要不要提升一下,帮你改白金火嘴,加高压线,一套燃油增压,一组
老夏目送此人打车离去后,骑上车很兴奋地邀请我坐上来回学校兜风去。我忙说:别,我还是打车回去吧。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但是也有大刀破斧的球员比如说李铁,李铁最近写了一本书,叫《铁在烧》,意思是说我李铁正在发烧,所以最容易大脑一热,做出让人惊叹的事情,所以中国队的后场倒脚一般都是在李铁那里结束的。大家传来传去,李铁想,别啊,这样传万一失误了就是我们后防线的责任啊,不如直接把球交给前锋线,多干脆,万一传准了就是欧式足球啊,就是贝克汉姆啊,于是飞起一脚。又出界。
到了北京以后我打算就地找工作,但这个想法很快又就地放弃。
我相信老夏买这车是后悔的,因为这车花了他所有的积蓄,而且不能有任何的事故发生,一来因为全学院人目光都盯着这部车,倘若一次回来被人发现缺了一个反光镜什么的,必将遭受耻笑。而且一旦发生事故,车和人都没钱去修了。
此外还有李宗盛和齐秦的东西。一次我在地铁站里看见一个卖艺的家伙在唱《外面的世界》,不由激动地给了他十块钱,此时我的口袋里还剩下两块钱,到后来我看见那家伙面前的钞票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一个月的所得,马上上去拿回十块钱,叫了部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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