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等他走后我也上前去大骂:你他妈会不会开车啊,刹什么车啊。
我们上车以后上了逸仙路高架,我故意急加速了几个,下车以后此人说:快是快了很多,可是人家以为你仍旧开原来那车啊,等于没换一样。这样显得你多寒酸啊。
注②:不幸的是三环路也终于变成了二环路以前那样。(作者按。)-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五月。老夏和人飙车不幸撞倒路人,结果是大家各躺医院两个月,而老夏介绍的四部跑车之中已经有三部只剩下车架,其中一部是一个家伙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从桥上下来,以超过一百九十迈的速度撞上隔离带,比翼双飞,成为冤魂。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结果是老夏接过阿超给的SHOEI的头盔,和那家伙飙车,而胜利的过程是,那家伙起步想玩个翘头,好让老夏大开眼界,结果没有热胎,侧滑出去被车压到腿,送医院急救,躺了一个多月。老夏因为怕熄火,所以慢慢起步,却得到五百块钱。当天当场的一共三个车队,阿超那个叫急速车队,还有一个叫超速车队,另一个叫极速车队。而这个地方一共有六个车队,还有三个分别是神速车队,速男车队,超极速车队。事实真相是,这帮都是没文化的流氓,这点从他们取的车队的名字可以看出。这帮流氓本来忙着打架跳舞,后来不知怎么喜欢上飙车,于是帮派变成车队,买车飙车,赢钱改车,改车再飙车,直到一天遇见绞肉机为止。-
接着此人说:我从没见到过不戴头盔都能开这么猛的人,有胆识,技术也不错,这样吧,你有没有参加什么车队?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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